哈希游戏- 哈希游戏官方网站- APP下载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4-07哈希游戏,哈希游戏官方网站,哈希游戏APP下载
2025年02月,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裁尹小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尹小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尹小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同时,尹小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南发展益沅自然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湖南发展琼湖建材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发展琼湖建材”)董事长的职务。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03公告。
受相关政策变化影响,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法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调整为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经与芷江县自然资源局协商,参考湘康驰房评字(2024)第N03010号评估报告,由芷江县自然资源局以1,076.24万元有偿收回蟒电公司16幢建筑物,建筑面积合计为6,264.33平方米。待芷江县自然资源局完成相关手续后,依法以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进行出让。为依规完善蟒电公司正在使用的相关土地出让手续,同时办理不动产权证,公司于2024年05月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有偿收回蟒电公司部分地上建筑物及蟒电公司参与后续土地使用权竞拍并购回地上建筑物的议案》,同意蟒电公司与芷江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有偿收回协议》,并在董事会授权金额范围内参与办公及生活用地竞拍和地上房屋建筑物购回等工作。2024年07月,蟒电公司竞得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芷江县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24年10月,蟒电公司取得芷江县自然资源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湘(2024)芷江县不动产权第0002952号),该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0,796平方米。目前,芷江县自然资源局已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有关条例,收回了不动产权证书(湘(2024)芷江县不动产权第0002952号),并办理了其中八幢建筑物的“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除一幢建筑物因安全质量等级不达标需拆除外,其余建筑物的不动产权证书正在办理中。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4-002、2024-003、2024-027、2024-029、2024-035、2024-038、2024-051、2025-004公告。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湖南能源集团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称“湖南湘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南湘投沅陵高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5%股权、湖南湘投铜湾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湖南湘投清水塘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湖南新邵筱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88%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5年03月19日(星期三)开市时起开始停牌。2025年04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25年04月02日(星期三)开市时起复牌。公司分别于2025年08月及09月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5年09月,公司收到《湖南省国资委关于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4家水电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事项的批复》(湘国资产权函〔2025〕67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173号)。2025年12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6年02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3次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审核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会议的审议结果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6年03月,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08、2025-013、2025-015、2025-016、2025-019、2025-039、2025-044、2025-051、2025-057、2025-059、2025-067、2025-069、2025-071、2025-084、2026-007、2026-013公告。
2024年12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以同比例减资方式将控股子公司蟒电公司认缴出资额由人民币251,797,271.55元减少至29,700,000.00元,公司持股比例仍为90%。2025年03月,蟒电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芷江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4-063、2024-064、2025-009公告。
2025年03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投资建设衡东县白莲镇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对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增资人民币7,000万元,并以其为主体投资建设衡东县白莲镇鲤鱼村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采用复合型“茶光互补”模式建设,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约103.47MWp,交流侧装机容量约80MW(以施工设计为准),工程静态总投资约人民币36,147.41万元。2025年04月,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已与湖南银盛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银盛”)签订了《衡东县白莲镇80MW茶光互补发电项目土地租赁合同》,与湖南银盛、衡东县白莲镇人民政府签订了《衡东县白莲镇80MW茶光互补发电项目三方协议》,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10、2025-011、2025-030公告。
2023年08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并支付合作意向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青海某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为项目主体)、项目公司控股股东、项目公司股权交易受托方(以下简称“受托方”)、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安装公司”,为EPC总承包商)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在湖南安装公司向公司提交以公司为受益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独立保函,金额为35,712万元,以下简称“履约保函一”)后,公司向湖南安装公司支付合作意向金35,712万元锁定青海某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青海项目”)。
因项目公司与原EPC方湖南安装公司协商解除EPC总承包合同,同时引入深圳市建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建融新能源”)与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第四工程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作为新的EPC方。为推进青海项目建设工作,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07月,公司与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控股股东、受托方、湖南安装公司以及新EPC方深圳建融新能源(注:深圳建融新能源为新EPC联合体牵头人,湖南第四工程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出具知情确认函)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根据《补充协议一》相关条款约定,2024年07月,深圳建融新能源向公司提交了以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独立保函,金额为35,712万元,有效期至2024年10月30日止,以下简称“履约保函二”),受托方增补支付600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由原《合作协议》约定的950万元变更为1,550万元。《补充协议一》正式生效后,公司退还湖南安装公司开具的履约保函一。
2024年10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控股股东、受托方、湖南安装公司以及深圳建融新能源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依据《补充协议二》相关条款约定,深圳建融新能源将履约保函二有效期延期至2025年03月31日,受托方增补支付540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由1,550万元变更为2,090万元。
2025年03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控股股东、受托方、湖南安装公司以及深圳建融新能源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依据《补充协议三》相关条款约定,深圳建融新能源将履约保函二有效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受托方向公司增补支付履约保证金940万元,履约保证金金额由2,090万元变更为3,030万元。
2025年12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四〉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控股股东、受托方以及深圳建融新能源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四》(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四》”)。依据《补充协议四》相关条款约定,深圳建融新能源承诺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履约保函二有效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或出具新的履约保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项目受托方于2026年06月30日前向公司增补支付履约保证金1,267.776万元,履约保证金金额由3,030万元变更为4,297.776万元,公司同意在2026年11月30日前不要求退还意向金。《补充协议四》生效后,深圳建融新能源已将履约保函二有效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同时,项目受托方已按协议约定增补支付履约保证金633.89万元。
2025年04月,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代为培育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能源集团”)签订《代为培育协议》,委托湖南能源集团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代为培育湘投新能源(宁夏)有限公司红寺堡区100MW光伏发电项目、益阳市大通湖区金盆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二期150万千瓦)项目及湖南省内部分分布式光伏项目。2025年05月,公司与湖南能源集团签订了《代为培育协议》。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2025-022、2025-028、2025-038、2025-041公告。
2025年04月,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464,158,28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23,207,914.1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2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0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06月18日。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22、2025-024、2025-038、2025-045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5年06月及07月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2025年07月18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由“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变更为“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后,公司证券简称“湖南发展”及证券代码“000722”保持不变。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46、2025-047、2025-054、2025-055。
2025年06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利用湖南省长沙市湘科大厦建筑屋顶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湘科大厦分布式光伏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约0.6579MWp,交流侧装机容量约0.55MW(以施工设计为准),静态总投资约210.53万元。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52、2025-053公告。
2025年09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散清算参股公司的议案》。根据开元发展(湖南)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元发展”)2025年第一次股东会决议,开元发展明确终止经营,停止开展相关业务。结合开元发展实际经营情况,经与股东协商一致,同意解散清算开元发展。2025年11月,开元发展取得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准予开元发展注销登记。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42、2025-065、2025-066、2025-079公告。
2025年11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对外出租土地并开展经营合作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控股孙公司湖南发展琼湖建材以公开挂牌方式将位于沅江市南大膳镇双学垸创新路东侧机制砂厂区内约24,254㎡空地出租给湖南鑫益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益沅公司”),租赁期限十年,租金总额2,025.00万元(含税),并联合公司参股孙公司湖南发展琼湖砂石集散中心有限公司与鑫益沅公司开展石英砂项目经营合作。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77、2025-078公告。
2025年12月,公司收到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李志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李志科先生申请辞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在辞任该职务后,李志科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同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公司副总裁陈锴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止。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84、2025-085公告。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项目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金融业务,并按照相关金融机构要求,以公司信用及合法拥有的不动产、动产、股权等财产作为上述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或质押物。授信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04月30日。上述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金融机构实际批复为准,融资金额及方式、提款时间等以公司实际需求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2、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告,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137,817.2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2,545,687.56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254,568.76元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566,479,449.46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712,898,903.52元。
备注:1、因公司关联方众多,且部分预计金额较小,遂合并控股股东湖南能源集团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及相同关联交易类型(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的单独列示)。2026年,公司下属子(分)公司预计将与集团机电公司发生日常维护、运行调度管理、运行与检修服务等共计2,600.00万元。2、向关联人出租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关于向关联方出租写字楼及公寓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3-034)。
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0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暨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年报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6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03月2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暨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
为充分发挥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湖南发展”)控股股东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能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品牌、资源、政策、财务等既有优势,有效避免新增同业竞争,合理控制投资风险,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解决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3〕202号)要求,公司拟与湖南能源集团签订《代为培育协议》,委托湖南能源集团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代为培育锡盟苏尼特左旗100MW光伏项目、锡盟西乌珠穆沁旗200MW光伏项目、零陵区接履桥光伏项目、江永县上江圩镇光伏项目二期、江永县上江圩镇锦江片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湖南能源集团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湖南发展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企业开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


